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长春新区特装展位搭建项目 1.2项目地点:长春市会展中心对外开放合作展示馆6馆 1.3项目内容:长春新区展位的方案设计及特装布展工作 1.4项目面积:420平方米(35米*12米) 2. 参选企业资格要求 2.1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告内容); 2.3企业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相关类似业绩; 2.4具有良好的资金信用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银行出具的临时证明,当年有效); 2.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6参选企业必须在《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推荐搭建商名单及非推荐搭建商管理办法》中选定的19家特装企业名单中。 3. 企业报名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报送至长春新区管委会商务与投资服务局,并提交报名表。 3.1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以下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3.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新版营业执照); 3.1.2参选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1.3具有良好的资金信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或银行出具的临时证明,当年有效); 3.1.4企业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1.6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7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8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 3.2报名地点: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A306室。 4. 递交特装布展设计文案 4.1报名的推荐搭建商于7月20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双休日除外)至少递交2套特装布展设计文案;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设计文案将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新区政务网》上发布。 网址为http://www.ccxq.gov.cn/maocuhui.aspx。 6.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长春新区管委会商务与投资服务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A306室 联系人:宋昌庆 电话:0431-81335653 附: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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