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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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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自公示

规划成果公示

长春新区新型产业用地改革创新专项规划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长春新区全域,包括高新、北湖、空港3个开发区,共425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主要满足近期建设需求。

三、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长春新区“创新经济发展示范区、新一轮东北振兴重要引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重要平台、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战略定位,坚持创新驱动,构建科技创新的现代产业体系,助力科技创新城建设,积极探索新型产业用地发展模式,有效推动复合功能用地领域改革,实现高质量的集约化内涵式发展。

2、含义界定

本项目研究的新型产业用地(M0)是指依托《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一类工业用地(M1)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1B12B14B29)发展新型产业的用地,主要用于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及为满足职住平衡、新型产业配套等需求的用地。

3、规划目标

功能复合。促进生活、生产与科研高效融合,强调土地混合利用,集科研、办公、商务、休闲等功能于一体。

产城一体。打造集产业、商业、交流和生活于一体的企业圈和生活圈,通过提高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用地面积比例,为企业发展提供居住、商业、金融、科技、信息等综合服务。

职住平衡。通过生活服务配套,保证园区就业与常住人口数量保持平衡状态,满足大部分就业人员就近工作需求。

生态宜居。注重园区绿化和环境建设,提高园区内绿地水体面积比例,塑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优质的生态环境有助于吸引高端人才,塑造创新氛围,更好的发挥创新引领作用,促进园区高精尖产业的发展壮大,为实现产城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规划布局原则

依托科创优势资源,构建全产业链条。充分依托吉大、应化所、长光卫星、金赛药业等现有教育科研机构和高端研发企业资源进行布局。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利用新区政策优势,促进创新产业集聚。在长春新区区域创新发展布局的基础上,结合产业板块和发展方向,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充分利用国家级新区政策优势,促进创新产业的集聚,提升全域产业规模。

借助腾笼换业契机,带动转型升级发展。以新一轮城市提升改造为契机,挖掘亟待优化的老旧片区,将现有资源提升改造为新型产业,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激活发展新动能,打造宜居城市新产业。

5、空间布局

依照布局原则,确定可施行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的用地范围,总规模约2519公顷。其中高新区新型产业用地布局范围总规模约656公顷,包含汽车电子、生物医药与光电子、生物医药与先进制造共三个片区;北湖区新型产业用地布局范围总规模约1118公顷,包含科创孵化和生物医药与航天信息共两个片区;空港区新型产业用地布局范围总规模约745公顷,包含临空制造与物流保税产业、教育科研与商业金融和商业文化共三个片区。

6、近期重点

主要针对布局范围内的现状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进行选址,盘活存量土地,带动产业发展。同时选址可在产业组团内部,与组团内各产业功能产生联动效应;或在产业组团周边落位,与生活、服务、产业等功能有机融合。

依照上述标准,在长春新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共明确5处新型产业用地(M0)重点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1.1公顷,占长春新区范围内规划工业用地总规模的1.17%

                       

                      附图   1、高新区空间布局示意图

                                                    

2、北湖区空间布局示意图 

 3、空港区空间布局示意图  

 

 

 

吉ICP备12000556号-5 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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