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晟美达电器(长春)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富晟美达电器(长春)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3月2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富晟美达电器(长春)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建设项目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强街4777号 |
富晟美达电器(长春)有限公司 |
吉林省佳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强街4777号,租赁长春晟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643平方米,投资2200万元,建设1条OBC生产线、1条汽车能量分配单元装配生产线,预计年产能量分配单元28000台。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涂胶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普通废包装物、制纯水废滤芯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废胶、废胶桶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