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本站

202009月15日

投资热线:0431-81335626
政务服务:0431-80786777

搜索

搜本站
首页

新区要闻

环保公示

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公示]长吉燃气管道(原新吉美管道)排迁工程【25005】

长吉燃气管道(原新吉美管道)排迁工程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吉燃气管道(原新吉美管道)排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49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吉燃气管道(原新吉美管道)排迁工程

吉林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吉林省晋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总投资420万元,对原有燃气管线进行改迁,新建管线长度389.6米。

1、本项目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科学的生态补偿方案

3本项目落实应急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垃圾等污染周围环境。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 复审: 终审:

吉ICP备12000556号-5 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245号

吉ICP备12000556号-5 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24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