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火炬厂区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火炬厂区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2月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967(审批科)
通讯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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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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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火炬厂区研发实验室项目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260号现有厂区内 |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260号现有厂区内,利用生产厂房一层部分区域新建研发实验室,主要从事阿尔茨海默症疫苗和广谱流感减毒活疫苗生物药品研发。 |
1、实验设备清洗废水、研发废水经高温灭活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含生物活性物质的研发废气须集中收集并经初效+中效+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后,由空调系统排风口排放,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未沾染危险品的普通废包装物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废培养基、废药物、废过滤吸附介质、废一次性防护用品、废化学试剂、沾染危险品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