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 |
新区清单序号 | 五 |
长春市清单序号 | 五 |
整改任务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仍要加强。2022年长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占比34.7%,剩余用于土方平衡、工程回填、堆坡造景、山体矿坑恢复等。督察发现长春市大多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都是简单项目,规模小,处理量少,建筑垃圾处置严重滞后,与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差距较大。长春市建筑垃圾分布主城区周边,露天堆放,形成垃圾围城现象。宽城区城子街与北四环交汇,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绿园区俊达路与教民西路交汇堆存大量建筑垃圾,绿园区兴隆堡地铁站口附近,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无人清理,引发周围居民信访投诉。 |
整改目标 | 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全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市里考核要求。 |
整改措施 | 一、按照市里部署要求,城市管理局按照《长春市2024年度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强化建筑垃圾精细化管理。采取日常督导巡查、设卡检查、跟踪溯源等方式,加强建筑垃圾全流程收运监管,加大乱倒乱卸、积存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管控力度。 二、城市管理局加大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督导、巡查、检查力度。定期汇总更新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的基本信息,建立处置场入场建筑垃圾工作台账。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所运营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处置消纳场所规范运行。 三、2024年6月底前,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宣传引导施工单位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根据需求加工制作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引导施工单位优先选用场内加工、工程回填、洼地填充、绿化用土或堆山造景等方式利用建筑垃圾。 四、2024年12月底前,城市管理局指导各开发区对建筑垃圾露天堆存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新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4月9日下发《长春新区2025年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持续强化建筑垃圾精细化管理。通过加强建筑垃圾运输日常监管、推动长春市建筑垃圾电子转运联单管理系统、加大违规运输行为处罚力度等方式,建筑垃圾实现全流程收运监管,乱倒乱卸、积存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真正做到运输单位有资质,垃圾产生数量清、去向明。2024年以来,对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行为进行处罚,累计罚款金额123800元。 二、新区辖区内暂无建筑垃圾处置场。自2023年9月份以来,新区严格落实“谁产生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从源头产生管控,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现资源化再利用。新区在北湖区内设有一处建筑垃圾暂存场,现由恒创环卫公司负责日常管理。该暂存场用于存放区内临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安排专人负责分拣,并建立了收运台账,确保数据可追溯、管理有依据。目前,新区正积极推进暂存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已着手招标流程,拟引入第三方公司处置。 三、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3月7日组织召开“强基计划”培训会,结合春季施工特点,落实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要求,宣传引导施工单位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根据需求加工制作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 四、新区城市管理局持续加大存量建筑垃圾堆存点排查力度,利用无人机,做到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做到立整立改。同时,发挥行管部门监管作用,协调属地开发区、街道(乡)快速处置排查相关部门反馈的线索以及卫星裸土遥感系统发现的建筑垃圾堆存点位,确保整改高效、彻底,杜绝绿网覆盖、挖坑填埋、渣土覆盖等违规虚假整改行为。2024年以来,处理违规建筑垃圾堆存点位31处。各开发区在新区城市管理局指导下对建筑垃圾露天堆存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