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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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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政策汇编(解读)

长春新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长春新区创新推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举措。为确保该项改革顺利实施、稳妥推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是长春新区简化政策兑现流程、提升服务企业效率、持续温暖企业的重要举措。旨在切实解决企业对惠企政策“不知晓”“不理解”“不会办”等难题,转变政策兑现方式,由“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由企业“上门找政策”变为政府“上门送政策”,加强政策的到达率和兑现率,让政策红利转化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进而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以实际行动实现服务理念更新、服务质量更佳、政务环境更优。

二、适用政策

按照先行先试、稳妥推进的原则,先期推出适用“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共十三项:

1.《长春新区支持金融集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第四条:对于在长春新区内新设的银行支行网点,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2.《长春新区支持金融集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第十五条:对于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域)外上市或通过收购新区外上市公司实现重组上市的,给予300万元补助;对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实现挂牌或通过收购新区外挂牌公司实现重组挂牌的,给予80万元补助;对于区外已上市公司将其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税务关系迁至新区的,视同新上市公司,补贴分两次支付,取得审核机关受理函支付50%,实现上市或挂牌支付剩余50%。对于在吉林股权交易所交易板挂牌的公司,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3.《长春新区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若干政策》第五条:对经省、市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及入选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人才,给予省、市资助资金的20%最高50万元配套资助。

4.《长春新区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若干政策》第十一条:支持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技术创新组织,新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5.《长春新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一条:对符合新区产业规划布局,新获得市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得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6.《长春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第四条:对新认定、新引进的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7.《长春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第六条:以企业为主发起设立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联盟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8.《长春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第十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9.《长春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第十一条:对新认定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次认定成功,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0.《长春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第十三条:对新认定的或新入区的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11.《长春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第十四条:对企业荣获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或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承担单位(国家级前三位承担单位,省级第一承担单位)分别按照国家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省级15万元、10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2.《长春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第十六条:经区级认定的孵化载体,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

13.《长春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第二十三条: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充分掌握信息,确保应享尽享。新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企业密切联系,关注国家省市政策动向,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获取企业评定、认定、获批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纳尽纳、应享尽享。

(二)制定工作流程,确保规范操作。新区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政策条款,分别制定政策兑现操作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确保第一时间兑现到位;要严格落实审查、核实责任,规范开展政策兑现工作,确保政策兑现依法合规。

(三)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形成合力。新区各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召开政策兑现工作会议,共享企业信息,征求审查意见,启动兑现程序,履行会签手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精准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广泛周知。新区各职能部门要结合“万人助万企”等服务企业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线上宣传和线下走访等形式,宣传“免申即享”政策,让更多企业全面知晓政策、精准掌握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吉ICP备12000556号-5 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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